今天是: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审批设计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水规计字〔2020〕7号)
时间:2022年06月24日 点击:次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省鄱建办,省水投公司:
为加强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审批设计成果质量管理,进一步监督技术服务承担单位的履约行为,提高水利前期工作质量和行*审批工作效率,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审批设计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级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审批设计成果质量评价工作由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牵头负责。各设区市级、省直管试点县(市)水行*主管部门应明确本级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审批设计成果质量评价的牵头单位或部门,每季度将本行*区域内已评审项目成果质量评价结果汇总上报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已实行相对集中行*许可的地区,由水行*主管部门协调行*审批部门参照执行。
江西省水利厅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