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工程1期
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工程1期施工招标补遗二 因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收到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质疑函,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业主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修订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的通知】赣水发(2019)1号文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研究决定: 1、将“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指200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的 泵站业绩 (本工程只接收泵站业绩)。”更改为“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指200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的“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或陂堰。”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09时30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09时30分”。 3、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 17:00”更改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7:00”。 原招标文件和补遗一相应条款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时,以本说明为准,招标文件和补遗一其它条款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2019年11月07日